印章,亦称图章,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,在我国已有约3000年的历史,是汉族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。
一般印章都会先沾上颜料再印上,不沾颜料、印上平面后会呈现凹凸的称为钢印,有些是印于蜡或火漆上、信封上的蜡印。制作材质有金属、木头、石头、玉石等。
秦统一六国后,皇帝所用的专称“玺”,以玉为之,故后世有“玉玺”之称;官、私所用的均改称“印”。至汉代,官印中始有“章”及“印章”之称。唐以后,皇帝所用或称“宝”,官、私所用又有“记”、“未记”、“关防”、“图章”、“花押”等名称。文字形制随时代变迁,风格各异。印章的出现和使用,一般认为始于春秋战国之间;先秦及秦汉的印章多用作封发对象、简牍之用,把印盖于封泥之上,以防私拆,并作信验。而官印又像征权力。后筒简牍易为纸帛,封泥之用渐废。印章用朱色钤盖,除日常应用外,又多用于书画题识,遂成为我国特有的艺术品之一。
明清以来,印家层出不穷,印作多不胜数。现在人们对于篆刻印章的喜爱也日趋增长,所以只有在掌握相当的文史知识后,系统分类,有选择地逐步积累经验知识,由低到高,才能走向成熟精到的目标。